2017年12月18日晚间,微信安全中心微信团队发表公告称将打击用户通过推荐股票等实施诈骗的行为。微信在公告中表示近期收到用户投诉,存在有部分用户通过推荐股票、期货等“非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实施诈骗、骚扰的行为。
2018年1月5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告称,即日起微信公众平台将配合微信安全中心,针对通过推荐股票、期货等“非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实施诈骗、骚扰行为的信息和公众号进行处理。公告称,“非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指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期货、外汇、大宗商品、电子货币等本金或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投资产品。
微信安全中心提醒称,此类“荐股类”欺诈,通过伪造所谓内幕消息和行情分析,声称能准确预测股票等“非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涨跌来稳定获利,从而诱骗用户参与投资;实际上,他们往往利用用户的想盈利心理“空手套白狼”,推荐完全凭运气,股票涨了就跟着分红(或收费),股票跌了,也不负任何责任。这种欺诈牟利模式,严重损害用户利益,国家对此类行为已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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